自缢身亡是什么意思?(怎样认定自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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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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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缢身亡是什么意思?,怎样认定自杀行为?
相约自杀。指相互约定自愿共同自杀的行为。因行为人均不具有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所以对其中自杀未逞的,一般不能认为是故意杀人罪;但是,如果行为人受托而将对方杀死,继而自杀未逞的,应构成故意杀人罪,量刑时可考虑从轻处罚;以相约自杀为名,诱骗他人自杀的,则应按故意杀人罪论处。
2、致人自杀。既由于行为人先前所实施的行为,而引起他人自杀结果的发生。对此,应区别三种情况分别处理:
(1)行为人的先前行为是正当的或只是一般错误、一般违法行为,他人自杀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自杀者本人的心胸过于狭窄,这时不存在犯罪问题;
(2)行为人先前实施了严重违法行为,结果致被害人自杀身亡的,可把致人自杀的结果作为一个严重情节考虑,将先前严重违法行为上升为犯罪处理。如当众辱骂他人,致其当即自杀的,可对辱骂者以侮辱罪论处;
(3)行为人先前实施某种犯罪行为,引起被害人自杀的,只要行为人对这种自杀结果没有故意,应按其先前的犯罪行为定罪,而将自杀结果作为量刑时考虑的一个从重或选择较重法定刑处罚的情节。
3、逼迫或诱骗他人自杀,即行为人希望自杀人死亡,但为了掩人耳目,逃避罪责,自己不直接动手,而是通过自己的逼迫、诱骗行为促使自杀者自己动手杀死自己,即借助自杀者自己之手达到行为人欲杀死自杀者的目的。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关键应查明行为人是否确实有刻意追求自杀者死亡的故意,并且其行为在特定环境下是否足以导致他人实施自杀的行为,两者缺一,则就不宜认定为构成本罪。
4、教唆、帮助他人自杀。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但考虑到在教唆、帮助自杀中,自杀者的行为往往起决定作用,因此,应根据案情从宽处罚。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不很积极,作用不大,主观愿望出于善意,这时可不以犯罪论处。但是,教唆精神病人或未成年人自杀,由于自杀者限于精神状态或年龄因素对于自杀缺乏正确的认识和意志控制能力,对此,不仅要以本罪论处,而且还不能从轻或减轻处罚。
2. 有些人欠了很多债?
但凡借高利贷的人,大多是自控能力差,毛病太多,好吃懒做的人。
这种人作人没有原则、没有底线,做事不计后果。借了高利贷用于挥霍,不知道高利贷是利滚利越欠越多。
你欠钱不还,追债的人就会往死里揍你,让你生不如死。最后,被逼无奈只好选择自杀来解脱自己。
所以,借高利贷的人都是作死。
3. 抑郁症患者自杀是否可以算病逝?
谢邀!
不知道楼主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抑郁症患者的自杀行为与病逝是不同的,两者不可混为一谈。
抑郁症的患者自杀风险?有一项研究表明大约有15%-20%的抑郁障碍病人死于自杀。绝大部分的自杀者在自杀死亡之前有症状存在,其中有60%左右可诊断为抑郁障碍。
在临床上,我们发现自杀危险因素一般有这几项:1.阳性自杀家族史 2.酒依赖和药物滥用 3.年龄(45岁以上),尤其是老年男性 4.易激怒、冲动和暴力行为 5.既往有自杀行为 6.男性 7.拒绝接受帮助 8.抑郁障碍合并自责、后悔 9.重大负性生活事件,像丧偶、离婚、失业、得了重病等等 10.严重焦虑或惊恐发作。
这些危险因素虽然不是直接的发病原因,但值得人们注意。
为什么想要自杀?很多抑郁症的患者选择自杀,往往是因为感觉对现实无力,从而想要去自杀的。他们认为死亡是一种方法,一种可以解脱的方式。
与其关心是否为病逝,我更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让你这么想。抑郁症确实是一个困扰健康的杀手,但这不代表我们没办法处理它。我们在临床上遇到过许多病情凶猛的患者,他们有很多人都丧失希望,一心想就解脱。但是经过治疗,基本都恢复了健康。任何疾病都是早发现早处理,就怕越拖越难治。想解脱不是靠自杀,而是靠大家来帮助你。
祝大家健康!
4. 为什么许多文人选择用自杀结束生命?
死亡是生命的终结,在哲学领域死亡同虚无一样都是必须面对的,沧海一粟,在这个空间中,一切事物都不可能永恒的存在。因此生命的过程中往往会收到很多的声音来质问:如果有一天终将逝去,那为何要如此辛苦的活着。继而出现了“自杀论”。生命的每一段过程,人生带给自己的不仅仅是生命的一段过往,更多的是路过的惊喜。但是在生命的旅途中,人遇到的不仅仅是美好,还有众多东西,如丑陋、痛苦、艰辛等等。所以渺小的自己不断挣扎,最后也是徒劳,所以质疑活着意义的声音由心底走出来,开始从愤怒走向绝望,绝望之后选择自我死亡。信奉基督的教徒认为自杀同杀人一样都是一种罪责。因为自杀是不敢勇于面对生活困苦的表现。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趋向于主流想法和观念,随波逐流的思想方式比比皆是,所以目前自杀被认为是一种不正常的行为,但是从哲学的观念出发这中种主流思想却要相对而言,只是少数服从多数带来的定义,所以谁又能有足够的东西区分哪个是主流哪个是非主流的呢?主流思想带来的正常行为是通过社会文化构建出来的,所以一旦某些东西可以解构这种正常行为,那么它也将被颠覆。在那些自杀论的人那里也许他们的才是主流思想,自杀也是一种非常正确的行为,所处的心理世界不同,如同看到的彼此都如同精神病一般。所以在他们眼里的我们不懂他们,他们同样也不懂我们,所以谁是正常人谁能说的清楚呢?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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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小明丨央视财经频道特约心理专家
5. 为什么保险有两年内自杀不陪的条款?
同时保护了保险公司和客户。如果买了保险,客户自杀就理赔的话,保险公司的理赔率得多高啊。每个不想活的都买一份以死亡为赔付条件的保险,保险公司一准儿倒闭。从另一方面来讲,有了这个条款,那些想自杀的人购买了保险,但是发现两年内自杀不赔,他们可能就会放下这个想法。等到两年之后,可能就走出阴影,不想自杀了。
6. 人在什么情况下会死?
人生最大的未知就是不知何时离去,又以什么方式离开。
只有极少极少修行特别高的人,才能预知时至,自在往生。我老婆的亲爷爷就是这么一个奇人,一生通晓儒道佛,会算命,会驱邪,会看风水,还修佛。在离开的那一年,他早早地就对家人说,九月九,他要走了,前后说了有三次。说天上有人接他去,他要走了。至于是升到天界还是佛国净土,这就不知道了。她作为孙女,也是听到过的。果然,在那年的阴历九月九,老人家安详离开人世,毫无痛苦。这可就是真修行了。佩服佩服。
绝大多数人是无法主宰自己的生死,以及死后的去处的。都是被迫的,不情愿的,甚至被业力牵引,身不由己。要想今生欢愉无碍,来世去个好地方,就需要修善积德,好好修行。穷富没那么重要,太富贵了反而对修行不利,所谓“富贵修道难”。太贫穷了也是难修道的,很难生起对正法的信心,甚至有毁谤正法的现象。所以,不贫不富的状态是对修行最有利的,容易开悟,容易入道,容易生起信心,而且有机会接触正法和师父。
因为业力牵引,人在任何年龄段都会离开人世,黄泉路上无老少。能寿终正寝、无疾而终是每个人的理想,但也不由人啊。万般不由人,只有业随身。修行就是一个消除业障和超越自我完成无我的过程。大多数人因为机缘不成熟,难以进入修道的门槛,也是可惜了一次做人的机会。但大多数还是有意无意地种下了开悟成道的金刚种子,该发芽成长时自然会蓬勃。
至于完全修行道家,笔者也是由道慢慢转入修佛的,过程很是艰辛。以后再谈。
请随手点赞评论并关注大侠,真心谢谢大家!
7. 母亲自杀会对孩子有什么影响?
谢谢邀请!
女子虽弱,为母则强。不管遇到什么,都请好好的活下去。
01
我身边就有一个非常好的姑娘,上小学的时候,父亲出车祸去世了。这种原因的亲人去世是非人力可控制的,可就是这样,在这位姑娘决定和大学时就相恋的男友结婚时,遭到了他父母亲的的强烈反对,就因为他们觉得,小姑娘从小在不健全的家庭环境里成长,肯定心理不健全。
而失去母亲对孩子的影响,可以说比父亲要更加大得多。看到这里的时候,你还忍心丢下小朋友,去自杀吗?你让孩子的以后怎么办?丈夫再娶之后,你让孩子的现在怎么办?
02
古语有云:“丧妇长女不娶,无教戒。”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丧母的长女不能娶为妻子,因为自小无人好好教养,品性也许不可靠。就因为这一点点可能,就不娶!可见失去母亲对孩子的影响有多大。这还指的是正常死亡,如果是自杀,在孩子的眼中,可能连一点准备都没有,温暖的、香喷喷的妈妈就变成了一具冷冰冰的尸体,你让孩子幼小的心灵,如何能够承受啊。
所以,活下去!
海伦凯勒曾经说过:“在沉睡不醒之前,我们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况且,如果母亲自杀,孩子之后的生活可能会被人指指点点,这个世界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阳光底下没有真正的秘密。
03
更极端的了例子,是母亲自杀,把孩子也带走。
我上小学的时候,隔壁班有个同学,他爸爸出轨要跟他妈妈离婚,他妈妈伤心欲绝,走投无路的情况下,用煤气自杀,把那个无辜的孩子也带走了。
前几天也有一个新闻,说有一个年轻的妈妈,在丈夫去世之后,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投河自尽。最后新闻曝光之后,那个男人竟然没死,只是藏起来了。何其讽刺啊?
所以,好姑娘,在你绝望的时候,请等待三天,看看事情是否还有转机。耶稣受难的时候,是最黑暗的一天,可是三天之后,他复活了,这就是复活节的由来。
只有活着,才有希望!即使没有转机,也要想尽一切方法自救,救了自己,同时也是救了自己的孩子。地震救援中,有一条黄金自救守则:“如果你和孩子同时被压,一定要想办法先保住自己的性命,因为只有你活着,孩子才能活!如果你死了,年幼的孩子在没有成人保护的情况下,如果没人发现,很快也会死,所以你要活着才保护她或者他。”
况且,这世间还有那么多的美景还没有亲眼看见,还有那么多美食等着你去品尝,连载的小说和漫画还没更完,白发苍苍的父母还在世间,孩子还没长大,你怎么敢死?
所以,在没死之前,我们还是好好活着吧!与君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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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缢身亡是什么意思?,怎样认定自杀行为?
相约自杀。指相互约定自愿共同自杀的行为。因行为人均不具有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所以对其中自杀未逞的,一般不能认为是故意杀人罪;但是,如果行为人受托而将对方杀死,继而自杀未逞的,应构成故意杀人罪,量刑时可考虑从轻处罚;以相约自杀为名,诱骗他人自杀的,则应按故意杀人罪论处。
2、致人自杀。既由于行为人先前所实施的行为,而引起他人自杀结果的发生。对此,应区别三种情况分别处理:
(1)行为人的先前行为是正当的或只是一般错误、一般违法行为,他人自杀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自杀者本人的心胸过于狭窄,这时不存在犯罪问题;
(2)行为人先前实施了严重违法行为,结果致被害人自杀身亡的,可把致人自杀的结果作为一个严重情节考虑,将先前严重违法行为上升为犯罪处理。如当众辱骂他人,致其当即自杀的,可对辱骂者以侮辱罪论处;
(3)行为人先前实施某种犯罪行为,引起被害人自杀的,只要行为人对这种自杀结果没有故意,应按其先前的犯罪行为定罪,而将自杀结果作为量刑时考虑的一个从重或选择较重法定刑处罚的情节。
3、逼迫或诱骗他人自杀,即行为人希望自杀人死亡,但为了掩人耳目,逃避罪责,自己不直接动手,而是通过自己的逼迫、诱骗行为促使自杀者自己动手杀死自己,即借助自杀者自己之手达到行为人欲杀死自杀者的目的。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关键应查明行为人是否确实有刻意追求自杀者死亡的故意,并且其行为在特定环境下是否足以导致他人实施自杀的行为,两者缺一,则就不宜认定为构成本罪。
4、教唆、帮助他人自杀。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但考虑到在教唆、帮助自杀中,自杀者的行为往往起决定作用,因此,应根据案情从宽处罚。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不很积极,作用不大,主观愿望出于善意,这时可不以犯罪论处。但是,教唆精神病人或未成年人自杀,由于自杀者限于精神状态或年龄因素对于自杀缺乏正确的认识和意志控制能力,对此,不仅要以本罪论处,而且还不能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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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活着,才有希望!即使没有转机,也要想尽一切方法自救,救了自己,同时也是救了自己的孩子。地震救援中,有一条黄金自救守则:“如果你和孩子同时被压,一定要想办法先保住自己的性命,因为只有你活着,孩子才能活!如果你死了,年幼的孩子在没有成人保护的情况下,如果没人发现,很快也会死,所以你要活着才保护她或者他。”
况且,这世间还有那么多的美景还没有亲眼看见,还有那么多美食等着你去品尝,连载的小说和漫画还没更完,白发苍苍的父母还在世间,孩子还没长大,你怎么敢死?
所以,在没死之前,我们还是好好活着吧!与君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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